文章

企業社會責任書 共好成長創價值

  • 列印

圖說:CSR報告書的存在,不應只是應付政府機關要求,而是企業從上到下都要全力支持與落實,如此,才能讓一個企業永續經營,發揮對社會最大的影響力(照片:CSR相關網站)。本次08/28由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所舉辦的研討會,主要討論的議題是GRI準則和G4指南的重大差異與因應策略,而原先的G4版本將於2018/07停用,改採2016/10頒發的最新GRI版本,成為企業社會責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簡稱CSR)報告書中所使用的新準則。

由於台灣證交所的規定,在台灣超過50億營收的企業需強制撰寫CSR報告書,目前約佔上市櫃企業的兩成(約300家公司),另外,有自願揭露的公司約150家左右,是目前在全世界中最多自願揭露的地區。改版後的目的,最主要是希望能更明確、更具彈性、更呈現即時性的報告成效;而所期待「社會投資報酬率」(SROI, Social Return On Investment)的提昇,係指任何一種可能改變人們生活狀態、價值、規範或是信念的公共或個人行為。

而所謂的「社會投資報酬率」(SROI),就天下雜誌集團的研究定義:「係指可以算出投入一塊錢,能創造幾塊錢的社會價值,同時,也已被英國政府列為政策投資的評估工具,當社會價值也成為帳面上的一筆筆數字時,弱勢族群、一般民眾,也可以被賦予監督企業經營的參與責任。」

代表受訓的研發部同仁建議,未來公司因應CSR撰寫的方向,應循以下重點進行,重審公司的重大性議題、盤點重大性主題的管理方針、從必要揭露逐步邁向建議揭露、報告書撰寫的原則應採「圖示、表格、文字」呈現原則;而衝擊的議題分為三種,此部分授課講師以石頭丟入水中所產生的漣漪為範例,說明「直接衝擊」為組織本身扮演丟石頭的人、「促成衝擊」為組織鼓吹別人丟石頭、與「商業關係之衝擊」,意指組織花錢請別人丟石頭,來促進重大議題的產生。

透過這一次的受訓,身為一個撰寫CSR報告書的主導單位成員,能更清楚在揭露重大議題前,應如何掌握做審視地「闡述、深度與對象」,而更確定的是,CSR報告書的存在,不應只是應付政府機關要求,而是企業從上到下都要全力支持與落實,如此,才能讓一個企業永續經營,發揮對社會最大的影響力。

大愛感恩科技 台北市內湖區報導

AddThis Social Bookmark Button